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26 来源: 访问量:433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全体毕业生党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一是教育他们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走上工作岗位或到新的学习单位后,要充分展现吉林农大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

二是教育他们在离校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纪律,在毕业生文明离校、维护校园秩序等方面作出表率。

三是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南》(附件1)、《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有关规定,向他们介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基本知识、转接步骤常见问题等。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及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发展材料整理检查和归档工作

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及发展党员基本材料目录,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集中规范整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整改,对不齐全的材料及时进行完善。

规范整理完成后,填写《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党员材料装档清单》(附件2)或《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装档清单》(附件3),由经办人、审核人(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交至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发展材料均应放入个人学籍档案,同时做好归档登记,避免丢失、遗漏等情况发生。学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和归档情况进行抽检。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相关工作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最新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出。

转往省内的一律不开具纸质介绍信;转往省外的接收党组织无法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收组织关系的,可视具体情况开具纸质介绍信。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毕业生党员与拟接收党组织及时沟通联系,确定拟接收党组织名称(应为“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能够搜索到的),汇总后填报《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党员情况统计》(附件4)、《________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附件5)。

拟接收党组织无法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收组织关系的,要提供准确的介绍信抬头名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组织)和转往单位名称具体所去党委或党支部

(一)做到组织关系应转尽转

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都要转出。根据毕业去向,转往工作或学习单位、个人或父母居住地、人才服务机构等党组织。留校任教、读研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校内转接,不宜留在原党支部。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出,需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的,毕业生党员要向学院党委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查同意(由毕业生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书记在其书面申请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章)。学院填报《________学院暂留组织关系党员汇总表》(附件6),连同个人书面申请复印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本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含延期毕业学生党员。毕业生党员数、暂留组织关系党员中均不体现。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待确定毕业后,再适时转接组织关系。下一次集中转移组织关系的时间为今年12月中旬

(二)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1.毕业生党员主动联系拟接收组织部门、基层党委、拟接收的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转接流程及时到拟接收党支部报到。

2.加开纸质介绍信的,应在90天内将回执邮寄回各学院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各学院要将纸质介绍信回执联收齐统一交回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3.毕业生党员中,留校任教、读研、转专业等凡是不再留在原党支部的也需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转接

四、相关要求

1.62日前,各学院要对所有毕业年级党员进行核实,确定毕业生党员名单,填报《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党员情况统计》(附件4),并完成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工作。

2.65—6月14日,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党员填报《________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附件5)或《________学院暂留组织关系党员汇总表》(附件6,暂留组织关系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书记签字),连同《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党员材料装档清单》(附件2)、《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装档清单》(附件3),一并交至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3.6月1920,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统一审批,开具并发放介绍信

4.6月26日,学校党委通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将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委组织员、党委秘书、毕业生辅导员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责任绩效等直接挂钩。

5. 所有上交的表格(含本科生、研究生)均要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纸质版在指定时间内同时交至党委组织员办公室纸质版材料需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书记审批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党委组织员办公室邮箱(jlauzzb@163.com)。联系人:梁佳煦,电话:84533504。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2.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党员材料装档清单

3.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装档清单

4.________学院毕业生党员情况统计

5.________学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

6.________学院暂留组织关系党员汇总表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35月26